近期,回龙圩派出所在江永县公安局法制大队、刑侦大队的鼎力协助下,成功破获一起敲诈勒索案,成功为受害人追回赃款3800余元。 2012年春,回龙圩八字桥居委会村民曾庆贵、蒋社娇和李葵夫妇在回龙圩“葵阳山”分别开出一块土地,准备种植果树。2012年2月份,回龙圩镇朱家观村朱X亮、朱X辉、朱X成等人鼓动全村十多户人家找到曾庆贵,说:“你开荒种植的土地是朱家观村的,现在你开了荒,要给我们4000元钱,不然要扯死你的果树,我们村子自己种松树。”曾庆贵害怕朱X亮等人扯死他的果树,无奈之下借了3000元钱给朱心亮等十四人,朱心亮等十四人将敲诈来的3000元钱每人分得100元,剩下1600余元作为朱家观村的上访经费。而后,朱X亮等人以相同方式,到蒋社娇家里敲诈了蒋社娇800元。经侦查了解,回龙圩管理区属国有农场,所有土地国有,不存在有个人土地和集体土地,任何个人和集体如要种植,必须经过回龙圩管理区相关部门签定承包合同,只享有使用权,并没有所有权。朱X亮、朱X辉、朱X成等人没有任何理由向曾庆贵、蒋社娇等人索取钱财,其行为已触犯刑法,构成敲诈勒索罪。 目前,朱X亮、朱X辉、朱X成等三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。追回赃款如数退回给受害人曾庆贵、蒋社娇。
作者:石蒙
编辑:罗亚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