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加强对管理区科级党政正职的监督,促使管理区科级党政正职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,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(试行)》、《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》等有关规定,经区党委批准下列同志为2014年述廉述德评议对象:
1.区交通局局长何强旺
2.区国土局局长朱建旺
3.兴隆办事处总支书记李宁、主任朱国甫
4.八仙洞办事处总支书记唐祚军、主任毛先进
述廉述德评议时间从2014年10月上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,历时两个月。评议的内容:1.执行政治纪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。2.职权行使和职务影响方面的情况。3.公务消费方面的情况。4.个人有关事项方面的情况。5.树立和弘扬职业道德、社会公德、家庭美德的情况。希望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积极参与评议,征求意见电话5911394;电子邮箱:hlxjw5911394@163.com。
回龙圩管理区述廉述德评议工作领导小组
作者:佚名
编辑:罗亚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