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来,回龙圩管理区司法局作为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单位,时刻保持高压状态,多举措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开展,为建设和谐回龙圩作出了贡献。
摸清底子,掌握动态。区司法局与下属8个司法所积极深入社区走访摸排,掌握了第一手资料,同时利用“网上跟综”技术,第一时间监控掌控好管理区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动态。
部门沟通,加强协作。区司法局时刻与综治、法院、派出所、信访等部门保持联系,关键信息共享,部分行动共同参与,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开展。
加强管理,提高素质。区司法局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,定期组织社区服刑人员法律培训和劳动改造,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态势持续向上、社区服刑人员遵纪守法。
及时警告,司法震慑。为切实履行矫正工作职能,区司法局及时对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服刑人员及时下发警告,有效发挥司法震慑力量。
今年来,区司法局通过走访,发现社区服刑人员黄某外出打工,没有向社区矫正机构办理任何手续,所辖司法所依法向其下达3次警告,黄某无动于衷,遂提出撤销缓刑建议。5月10日至17日,新进社区服刑人员蒋某不服从社区矫正规定,拒绝接受社区矫正,经所辖司法所评议认为其不适合社区矫正,建议撤销缓刑。区司法局针对这两种特殊情况进行了社区矫正评议,向江永县人民法院、江永县人民检察院递交撤销社区矫正建议书等相关材料2份。这些措施,及时有效地稳控了管理区社区矫正形势,促进了和谐回龙圩建设。
作者:蒋婷
编辑:罗亚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