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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龙圩管理区【温暖社保·每周一课】因工伤发生的费用,哪些由用人单位支付?

来源:回龙圩新闻网 作者:回龙圩管理区社保医保管理中心 编辑:李世峰 2023-12-20 16:56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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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:因工伤发生的费用,哪些由用人单位支付?

答:根据《社会保险法》第三十九条,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,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:

(一)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;

(二)五级、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;

(三)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,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。

问:治疗工伤的医疗费全部可以报销吗?

答: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三十条规定,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、工伤保险药品目录、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,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。超出上述范围的医疗费用,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报销。

问:工伤职工是否都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?

答: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的相关规定职工发生工伤,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、影响劳动能力的,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。也就是说,只有当职工因工致残、影响劳动能力时,才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;如果职工只是受到轻微伤害,并不影响劳动能力,则无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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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回龙圩管理区社保医保管理中心

编辑:李世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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