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1日,受害人唐某到回龙圩中心派出所报案,称:放在回龙圩管理区兴隆村G538国道施工工地的水泥被盗。接警后,值班民警接警后迅速调取视频监控,进行轨迹分析,经侦查,江永县允山社区何某具有作案嫌疑。回龙圩中心派出所立即利用“永州快反135”指挥调度机制,与江永县公安局联系,请求协助抓捕违法嫌疑人何某。江永县公安局立即指派允山派出所协助调查、抓捕。
经与允山派出所共同努力,何某于11月2日主动到回龙圩中心派出所投案自首,并如实陈述了其盗窃违法事实。目前,何某已依法被行政拘留7日、罚款500元处罚。
来源:回龙圩新闻网
作者:回龙圩中心派出所
编辑:李世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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